根據《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規〔2018〕4號)、《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實施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〉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云人社發〔2019〕46號)、《普洱學院教職工考核辦法》(普院發〔2018〕40號)等文件精神,按照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連續3年為優秀等次的,可以記功”的規定,劉城煒同志連續3年考核為優秀等次,符合記功條件。
經學校黨委會、院長辦公會審定,同意給予劉城煒同志記功獎勵。
現予以公示。
公示時間: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。
如有異議,請向普洱學院人事處和紀檢處反映。
人事處聯系電話:0879-3017878;
紀檢處聯系電話:0879-3027115。
普洱學院
2023年11月13日